第二百四十一章 深化改革
  甚至就连先前没有及时废除的诸滨之役也得到废除。仅允许对一匹马驮的货物收取一升米的庭物(手续费)。
  如此一来,上杉家就全盘否定了皇室、公家、寺社、武士、工商业者等人原有的徵收役钱的权力,在此基础上,再將权力交给实际负责流通的人和集团,由上杉家来规定合適的手续费和运费,在东国地区建立起新的流通秩序。
  另外,清定还不忘扩大在越中、飞驒两国的马借(中世时利用马匹运送物资的运输业从业者)规模。好让飞驒一国的木料、柴薪、板材等特產得以大量输送至越后。
  不仅如此,上杉家还对北国航线的往来船只做出了相关规定:
  一、制定统一的航运费,规定从越中至佐渡小木凑、越后直江津的五十石船只运费均为十六文精钱,然后再以此为標准决定其他大小船只的运费。这样就保证了商人们的营业和收益;
  二、作为交换,要求各船只每年须向上杉家缴纳七百两白银;
  三、轮番徵用各港口船只运送上杉家直领的大米、木料、柴薪、板材等物;
  四、要求各船只每天上缴五条鲜鱼,允许其在上杉家治下领国附近海域捕鱼的代价;
  五、禁止在上杉家治下沿海领国收购马匹、生铁、铅、铜、武器鎧甲等战略物资;
  ······
  清定通过加强对海运贸易的控制不仅能给上杉家带来巨大的收入,还能增强上杉家的財政基础,对家督集权也有一定的帮助。
  与之相对的,上杉家家臣、旗下国人领主们的利益自然是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。他们再也不能像从前那样肆意制定关税和设置关所了。
  至於先前在飞驒的战事中立下战功的新川郡诸將,清定也没有落下对他们的赏赐:
  柿崎景家,补任越中守护代;
  安田景元,遥领飞驒守护代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