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章 一个女人的来信
  亲爱的少玲,你好:
  自从我们家搬离以后就再也没见过面,你最近还好吗?
  7月18日是你的21岁生日吧,我在遥远的南方默默地祝你生日快乐。
  你和我同年,是一起长大的邻居密友,有很多事情不能和家人说,我们之间倒是一直互相坦诚的。
  我们家情况你也知道,先父是个国文老师,妈妈就是个瘦小的家庭妇女,妹妹和弟弟,一个比我小四岁,一个比我小十岁。
  我现居香江,和大陆往来交通不便,如果有可能的话,如果有时间的话,你能否方便代我去看一眼,就看一眼。如果能给我说一下她们的情况就更好了。
  1949年我十三岁的时候,爸爸得了重病。在咽气前把我叫到床前,用皮包骨头的手使劲拉住我的手说:“大妹,以后弟弟妹妹就靠你照顾了。”
  我流著泪答应了,不管多难,都要把弟弟妹妹抚养长大。
  然而,话说说容易,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,自己尚不能养活自己,何谈养家?但是,当时的我除了答应,又能怎么说呢?
  母亲也曾出去做工,但是由於身体瘦弱,根本找不到活儿干。
  当时正是解放之前,社会治安特別差,母亲出去买个早餐,回来的路上都能被人抢,她连自己都保护不了,遑论其他?
  都说“为母则刚”,但是有些话都不是適用於任何人的。
  一家四口要吃饭,没有经济来源,我们只好找邻居去借,但是也借不到,因为都穷。
  我们只能把富民路的房子卖了,从ja区租到蓬莱区文庙附近,爱弄3號內居住。
  家里的东西都逐渐卖完,我也十四岁了,就出去打工。我妈是家庭妇女,在家看管著弟弟和妹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