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3章 借张居正的壳上市
  “朝廷既征田赋、商税、市税,已取民之財。为何另立“役』名,再征一道?”
  “若谓养兵卫疆、设官治民需费,何不併入户税、商税之中?名目繁多,徒增胥吏上下其手之机。”对於吴县的做法,李贄並不认同:
  “蔡令以坊主代缴、抵扣商税,看似巧妙,实乃承认“役银』不当征一既不当征,何须绕此大弯?”“更由此滋生新弊:小坊主匿报僱工,僱工为保工而“自愿』不登册。官府所得不增,百姓实惠未落,唯中间又多一层曲折。”
  他给出结论:
  “当今之务,非修修补补,而当正本清源。”
  “力役之徵,起於古时官府无財募工,故以民力充公。今朝廷財用已丰,各地征商税、设市舶,岁入倍增。既有银钱,何不募人充役?既可募人,何必强征民力?”
  “故请罢天下力役及折役银,將其所需经费,併入正税统筹。明示百姓:尔等所纳之税,已含保安、治河、驛传诸费。自此,农专於耕,工专於艺,商专於货殖,各安其业,而国用亦足。”
  文末,李贄呼吁:
  “约贵在信,法贵在简。与其以“一条鞭』捆缚新旧,不若斩断旧枷一一役之名,当绝於今日。此非违祖制,乃復归“使民以时』之古义;非损国用,乃使取予分明,民无隱痛。”
  文章用字简白,正符合李贄推动的“新古文运动”。
  这篇文章在京师再掀波澜。
  苏泽看完这篇文章,却產生了一种滑稽的感觉。
  明明是12岁就写出《老农老圃论》,最反腐儒的李贄,在文章中还要引用儒家经典,大概是连李贄都知道自己的理论惊世骇俗,所以要用先贤的理论来背书。
  李贄这篇文章,已经接触到了社会契约的大门了,只不过李贄文章只是批判徭役,主张取消徭役,並没有进一步的发散分析。
  但是这也已经足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