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老朱气成五颜六色了!
看到这一幕,朱元璋傻了。
这堂堂一方县令,怎么看起来如此不靠谱?
这偌大的县衙,衙役不知道喊威武,佐贰官不知道给准备惊堂木。
这是审案呢吗?
啪!
惊堂木一响!
朱英雄故作表情严肃的看向眼下众人。
“咳咳!堂下何人!有何冤屈?”
公堂之内。
地板上还躺着一具盖着白布的尸体。
正是刚刚被打死的人。
他的母亲李氏则是跪在地上,愣愣的。
不发一言。
“回大人,钻石赌坊外发生斗殴事件,刁民张三不幸身亡!”
捕快迅速将事发从头到尾的说了一遍。
“张……娘的,还和本官一个姓,配吗?”
说完,朱英雄看向张三的母亲李氏,道:“李氏,捕快所说案情,是否属实?=”
朱英雄高声问道。
“回大人,句句属实。”
李氏有些心不在焉的回答道。
似乎儿子的死,和她没啥关系似的。
朱元璋此刻,目光中,寒光一闪。
好一个斗殴!
好一句刁民!
捕快言简意骇。
确实描绘了一遍刚才赌坊打手失手打死人的事实。
可这看似没啥问题。
但几个关键性的词句一换,这性质可就大大不同了啊!
明律严苛。
明文规定!
致人身亡,当
以偿命!
主犯当斩,从犯绞刑!
参与谋划者,杖刑五十!
流放关外!
赌坊动手打死张三的,应当处斩!
当然,教唆助威之人,也要处以相应的刑法。
至于赌坊的老板,教唆者,则是打五十大板!然后流放蛮荒!
当然,如果没有出人命的话,那仅仅只是当街斗殴。
双方各打几大板就行了。
可这案件还未开始审。
就想给张三给定性成了刁民!
这分明就是捕快与县令狼狈为奸!
欺压百姓不懂律法!
果然!
下一秒。
“刁民张三在赌坊外寻衅滋事,与赌坊工作人员发生口角,后演变为肢体冲突,最终不敌。”
“赌坊工作人员失手殴打张三至死。”
“判决赌坊停业三日!刁民张三生前所欠赌债,一笔勾销!在赔偿白银百两,给其母养老!”
“赌坊工作人员,李四,失手打死张三,杖刑五十!另外赔偿李氏白银五十两!”
“好了!退堂退堂!”
坐在高堂上的县令朱英雄,几乎是想都没想就做出了判罚。
然后就火急火燎的起身要走。
“我的天哪!这加起来,就是一百五十两银子啊!”
“这李大娘怕不是要发财了啊?”
“朱大人判的好!”
公堂外的百姓,议论纷纷!
“草民,没有异议。”
“谁问你了。”
李氏看着盖在白布下的儿子,身体不由自主的颤抖两下,低头小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