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七章 你比我幸运
林天佑一边听一边练,一边记。
太阳从东边升到头顶,从头顶落到西边。金毛犬睡了好几觉,醒来又睡,睡了又醒。公园里的人来来去去,跑步的、遛狗的、踢球的、野餐的——他们来了又走,走了又来。
只有林天佑和克鲁伊夫,从早上待到傍晚。
直到太阳西斜,天边出现了晚霞,金色的、红色的、紫色的,一层一层地铺开。
“行了。”克鲁伊夫说,“我能教的都教了。剩下的,看你自己了。”
他站起来,拍拍裤子上的草。金毛犬也跟着站起来,伸了个懒腰,打了个哈欠。
林天佑站起来,看着克鲁伊夫。
“约翰,你到底是谁?”他忍不住问。
克鲁伊夫笑笑,没有回答。那笑容里有种说不出的神秘。
“你为什么要帮我?”
克鲁伊夫沉默了一会儿。金毛犬抬起头,看着主人,像是在等他回答。
“因为我年轻的时候,也有人这样帮我。”他说,“那个人告诉我,足球不是用脚踢的,是用脑子踢的。我花了十年才真正理解这句话。你比我幸运,你17岁就遇到了我。”
他转身,看着远处的运河。夕阳照在水面上,金光闪闪。
“你的踢法,和我年轻时候很像。不追求控球,不追求漂亮,只追求效率。一脚传球,直接威胁球门。这种踢法,在现在的足球世界快绝迹了。大家都在学巴萨,学传控,学tiki-taka。但你不一样。你是最后一批还在踢‘老式足球’的人。”
他顿了顿。
“所以我想帮你。不是因为你有多强,是因为你不应该被淘汰。”
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,递给林天佑。
是一张照片。照片里,一个年轻球员穿着阿贾克斯的球衣,站在球场上,眼神锐利如鹰。那是年轻时的克鲁伊夫。
“拿着。”克鲁伊夫说,“当你觉得自己不行的时候,拿出来看看。我当年也不行。但我挺过来了。”
林天佑接过照片,手微微颤抖。
“记住,”克鲁伊夫说,“传球不是看脚,是看脑子。你脑子好使,别浪费。”
他转身,牵着金毛犬,慢慢走远。
“明天见。”他挥挥手,没有回头。
金毛犬回头看了林天佑一眼,然后跟着主人消失在树林后面。
晚上,林天佑回到范德贝克家。
他洗了澡,躺在床上,翻来覆去睡不着。
他拿出手机,打开浏览器,搜了一下“荷兰足球 约翰”。
搜索结果很多。有几百条,几千条。他一条一条地看,从最新的到最老的,从彩色的到黑白的。
他看到了约翰·克鲁伊夫的名字。约翰·克鲁伊夫,1947年出生,阿贾克斯青训出身,三次欧洲金球奖得主,荷兰足球的象征。他看到了他在阿贾克斯的辉煌,在巴萨的传奇,在世界杯上的遗憾。他看到了他的背影——14号球衣,永远的14号。
他看到了那张著名的照片。1974年世界杯决赛,荷兰对阵西德。克鲁伊夫带球突破,被对手犯规,裁判判罚点球。荷兰队1-0领先。那是世界杯历史上最快的点球,不到一分钟。
然后他看到了另一张照片。克鲁伊夫穿着阿贾克斯的球衣,站在球场上,手里拿着一个足球,眼神锐利如鹰。那是他年轻时最著名的一张照片,黑白照片,背景是阿姆斯特丹竞技场的草坪。
林天佑愣住了。
那张脸,那个眼神,和公园里的老人,一模一样。
只是年轻了五十岁。
他放下手机,久久不能平静。